永州新闻网讯(通讯员 蒋东新 袁红静)近期,有群众举报2013年某某镇土地开发项目涉嫌毁林开垦行为,东安县林业局不徇私情,积极配合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对涉案当事人进行了刑事立案,追缴植被恢复费200万元,并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;对涉事的3名工作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。这是东安县坚持依法行政,构建法治林业的一个缩影。
近年来,东安县紧紧围绕稳定林区秩序、促进林业发展、实现生态立县这个中心目标,把法制建设、依法行政、落实执法责任制贯穿于整个林业工作之中,建立健全规章制度,狠抓执法队伍管理,做到执法公正、公平、文明。每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全县普法考试,将林业法律法规印成挂历、制作手册,发至全县每家每户。每年对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、行政许可、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,并公布清理结果;组织对“两证”(即执法证、监督证)资质进行了清理、认证及年检年审。2016年,全县开展了林地清理专项行动,查处违法占用林地案件12起,挽回经济损失145万元。全县共聘请专职护林员452名,采取日夜轮流盯守方式,严防和杜绝野外违规用火,遏制古树名木非法进城。同时成立了局林业执法监督小组,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,推行林业行政案件会审制,对林政案件实行一案一卷一票制度。从2016年起至今,全局共办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12件,对220起林业行政案件进行了及时录入,没有出现一例错案或处罚不当现象,也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现象。